[Web 2.0] Google 帶領各位跳 Mash Up 之舞

今天看到 TechCrunch 的一篇 Google Does The Mashup Dance,讓我只想說一句『什麼是Web 2.0 ? 就是 Google 現在走的每一步!』。

你有建立過 Google 的個人化主頁嗎?如果在Google 的首頁登入了你的帳號,你就可將首頁在[傳統首頁]與[個人化主頁]之間切換。[個人化主頁]就會提供各式各樣的 Gadgets,這就是今天的主角。

Gadget 是從英文單字 Widget 演化而來有著google widget 的意涵,很早之前Mac 作業系統就提供了許多Widgets來豐富你的桌面,之後該團隊 Konfabulator 也做了Windows 版本的 Widgets ,才做沒多久就被 Yahoo 給買走了(山丘記得是2.x版的時候被買去的),更多說明可以看這裡。Widget 的概念近幾年因為 Web 的流行,所以有更多的 Web Widget 的產生,若 Web 2.0中 Mash Up 是重要的動詞,則 Web Widget 就是相對應的重要名詞。

widget.jpg

秀一下山丘桌面上的 Widget(點圖可以看到大張的),除了氣象和月曆,下面幾顆水晶球可顯示了重要的資訊,包括CUP、Memory、Wifi、Disk、Power、Time 等等的狀態,這些山丘用了一整年的Glow Ball 除了讓我對電腦資源可以掌控更好,顏色、大小、透明度都可以自己調整,這樣的電腦是不是有比較酷一些!

原本 Gadget 只是Google 自己玩的小玩具,所以這些玩具就只關在Google的個人首頁中,除了山丘這種愛玩的人,也很少人去關注這些小玩具。不過狀況在 Gadget 真正開放Mash Up Code之後,這些小玩意可就精彩多了,除了山丘這篇放了一堆 Gadget 的文章外,相信一個一個部落格都會挑他們喜歡的 Gadget 放在頁面中,這樣病毒行銷到最後,你沒有放個炫炫的 Gadget 好像就不是個及格個部落客。一旦大家都習慣了這些Gadget ,Google 看要放廣告進去,或是要收授權費、認證費等等,看來這些 Gadget 是錢途無量啊

Google 帶我們跳的這個舞,預料可以讓整個網路熱鬧非凡,但最後是否要帶你進去收費的舞廳才能繼續跳?只有看官慢慢的欣賞下去才能知道。

下面隨意挑幾個來給各位看看,不過他的長寬高怎麼調都不會變,這樣玩起小精靈和數讀庫都會讓你想砍人,應該是還未完整的服務吧。

引用: http://kent.ppolis.com/wp-trackback.php?p=52

1 Trackback »

  1. 山丘突歐 » [觀念]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Web2.0 :
    [...] [...] [Web 2.0] Google 帶領各位跳 Mash Up 之舞 [...][...]

6 Responses »

  1. nchild 談到:

    > Gadget 是從英文單字 Widget 演化而來

    應該是相反,Widget = Window gadget

  2. Kent 談到:

    一來我是照字面判斷
    二來 該篇文章也寫到 more than 1200 Google Gadgets (widgets) were set free today 感覺起來似乎 widgets 才是正統的用法。

    剛剛查了一下wiki 開頭就說了,A gadget or gazza is a device that has a useful specific practical purpose and function. Gadgets tend to be more unusual or cleverly designed than normal technology. 跟desktop widget 概念不同。 若要解釋為小工具 widget 還是比較正統些,所以我還是覺得,Gadgate 是 google widget 的演化,使用習慣和字意都還說得過去。:)

  3. 毓毓 談到:

    扯個題外話
    Konfabulator本來是在Mac OSX平台上面作Widgets(Mac OSX 10.2版時我就有使用),但是因為Apple自己偷偷耍賤招,在OSX上直接搞,逼得他們不得不轉向Windows。
    後來被Yahoo買走,對Konfabulator團隊來說,或許也可以說因禍得福吧?

    依照Steve Jobs的壞記錄,要他買可能不容易喔!呵呵!

  4. Kent 談到:

    謝謝毓毓的補充. ^^

  5. nchild 談到:

    問題widget的確是新創字(去字典查看看),gadget本來就有了,這是不用在這,但是英文之中意義相近本來就很容易轉化互通,所以將原本指稱實體的字使用在這就可想而知。

    無論我們是不是這麼想,事實這種東西不是想當然爾或是說得過去就好。

  6. nchild 談到:

    不好意思,沒看到你已經改了原文,所以誤會你回應意思。

    Btw, 我發現Blogger比Wordpress多了撤回回應(回應者自己決定)的功能,不知道是否是Blogger內建唯一比Wordpress多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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